關于對受疫情影響企業放寬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有關事項的告知書
全市各有關企業:
為更好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人社部發〔2020〕8號)文件精神,鼓勵受疫情影響企業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幫助企業與職工共渡難關,全力維護疫情防控期間我市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放寬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現將具體審批事項告知如下:
一、擴大審批范圍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本年度內可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符合條件的經批準后允許綜合調劑使用本年度內的休息日。
二、實行告知承諾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時可按告知承諾要求辦理,在提交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告知承諾書(樣本見附件1)的同時,還應提交以下三項材料: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申報表(樣本見附件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實施方案(樣本見附件3)、工會意見或職工(代表)大會書面決議意見。送審材料提交不齊全不規范的,企業應按規定補正。原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的其他材料免于提交。
三、壓縮辦理時限
企業提交材料規范齊全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部門辦理時限從原法定審批時限20日壓縮到5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需要企業注意的其他事項
企業在申請審批前要充分知曉審批機關告知內容,確保本單位符合申請條件,并對承諾內容及送審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要充分保障職工的民主權利,依法履行民主協商程序。審批后,要加強對本單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管理,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時間。依法落實勞動者休息休假權利,安排勞動者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1小時,且平均周、日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在一個結算周期內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超過部分應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特此告知。
附件:1:2020年度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告知承諾書(樣本);
4:蘇州市受理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事項服務窗口聯系方式及在線辦理鏈接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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