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試行仲裁法律文書電子送達的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本委決定試行仲裁法律文書電子送達。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對象與范圍
1.適用對象:電子送達適用對象包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其他仲裁活動參與人。
2.適用范圍:包括受理案件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答辯書副本、不予受理通知書、仲裁決定書、仲裁調解書、仲裁裁決書等文書。
二、電子送達的方式與流程
1.電子送達方式確認:受送達人同意電子送達的,應當在送達地址確認書中予以確認。
2.電子送達地址確認:受送達人需簽署送達地址確認書,如實提供真實有效的電子送達地址和聯系方式(含受送達人的身份信息、手機號碼等)。受送達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確認的電子送達地址視為受送達人的電子送達地址。
3.電子送達途徑:本委將通過網上服務平臺(目前為“江蘇智慧人社”App)送達文書,受送達人可在App內查閱、下載相關文書。
三、電子送達日期
仲裁文書到達受送達人電子送達地址的日期(即“江蘇智慧人社”App顯示的送達時間)為送達日期。
四、其他事項
電子送達試行期自2025年10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試行期間,受送達人需要紙質文書的,可自行到本委領取。
特此公告。
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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