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2020年度勞務派遣單位年度核驗和信用等級評價須知
各勞務派遣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部長令第19號)和《蘇州市勞務派遣單位勞動保障信用等級評價管理辦法》(蘇人保監〔2021〕4號)等有關規定和工作安排,現將勞務派遣單位2020年度經營情況報告核驗工作(以下簡稱“核驗”)和勞動保障信用等級評價工作(以下簡稱“評價”)通告如下:
一、核驗和評價時間
在2021年3月31前提交材料
二、核驗和評價對象
(一)核驗對象:(1)在蘇州大市范圍內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且在有效期內的勞務派遣單位;(2)已經辦理備案手續的勞務派遣單位分公司。
(二)評價對象:(1)在蘇州大市范圍內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且在有效期內的勞務派遣單位,其中勞務派遣單位設有分公司的納入總公司進行評價;(2)外省市或省內其他地區勞務派遣單位在我市設立的勞務派遣分公司。
三、核驗和評價地點
(一)核驗地點。勞務派遣單位按照“誰許可、誰發證、誰核驗”的原則,到實施行政許可的市、縣(市、區)人社部門進行核驗。勞務派遣單位設立的分公司,應當向辦理備案手續的人社部門報告年度經營情況。2020年12月31日前在市人社局依法獲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勞務派遣單位,由市局負責核驗。具體以各縣(市、區)通知為準。
(二)評價地點。勞務派遣單位到實施行政許可的市、縣(市、區)人社部門進行分類評價,外省市或省內其他地區勞務派遣單位在我市設立的勞務派遣分公司到工商注冊所在地的人社部門申請分類評價。2020年12月31日前在市人社局依法獲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勞務派遣單位,由市局負責評價。具體以各縣(市、區)通知為準。
四、核驗和評價所需材料
(一)勞務派遣單位核驗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勞務派遣經營情況核驗申請表;
2.2020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
3.2020年12月份職工工資支付清單復印件,以及12月稅務部門出具的勞務派遣發票清單;
4.《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5.勞務派遣單位分支機構名錄;
6.勞務派遣單位職工花名冊,2020年12月份參保人員明細或結算表;
7.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
8.經營場地合法使用證明復印件(屬自有場地的提交場地產權證明,屬租賃場地的提供經房管部門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不少于1年租賃期的租賃合同、產權證明,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提供地稅局開具的房屋租賃發票);
9.勞務派遣單位勞動用工情況表;
屬于勞務派遣單位所屬分公司的,提交的第一項材料為《勞務派遣單位分公司經營情況報告表》。
(二)勞務派遣單位評價應提交以下材料:
1.《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2.《蘇州市勞務派遣單位信用等級評價表》
3.自評佐證材料
五、核驗和評價流程
勞務派遣單位在提交核驗材料的同時,主動提交評價材料。
(一)核驗流程
1.登陸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官方網站(詳見附件“各地人社部門聯系方式”)下載相關材料,勞務派遣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向實施行政許可的人社部門提交本次核驗所需相關材料。
2.人社部門對勞務派遣單位提交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將當場或5個工作日內退回,并一次性告知補正相關材料。
3.對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的勞務派遣單位,按以下情況處理:
(1)經核驗未發現違法行為的,在《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副本“年度核驗情況”欄上注明核驗日期,并加蓋“勞務派遣業務專用章”。
(2)經核驗發現存在違法行為的,由人社部門立案查處,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可通過發出行政建議書等方式,督促及時整改。整改后復核通過的,在《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副本“年度核驗情況”欄上注明核驗日期,并加蓋“勞務派遣業務專用章”。
逾期不改正的,不予加蓋“勞務派遣業務專用章”,并依法予以處理,視情按照《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32條規定吊銷其《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由許可機關收回有關證件,辦理注銷手續。
(3)勞務派遣單位逾期不提交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或者提交虛假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勞務派遣行政許可期滿后,人社部門不予延續許可。
(4)對勞務派遣單位設立的分公司報告年度經營情況,由辦理備案手續的人社部門在《勞務派遣單位分公司經營情況報告表》“受理報告機關”欄注明受理報告日期,并加蓋“勞務派遣業務專用章”。
(二)評價流程
1.單位自評。勞務派遣單位主動提交《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蘇州市勞務派遣單位信用等級評價表》等自評材料。不參加年度核驗的勞務派遣單位,直接評價為C級勞務派遣單位。
2.審核評價。市本級、縣(市、區)人社部門對照評價標準,分別對所管轄勞務派遣單位進行審核評價。A級得分應大于等于100分;B級得分應大于等于80分小于100分;低于80分為C級,列入失信單位名單。
3.社會公示。信用等級評價結束后,評價部門將擬確定的年度信用等級、陳述申辯途徑等在人社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4.結果公布。信用等級評價結果經公示、核實后,由各地人社部門按規定推送至相應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同時可通過官方網站、公眾號等方式公布勞務派遣單位勞動保障信用等級信息。評價出的信用等級有效期限為1年。
六、信用評價結果運用
(一)對獲得A級勞動保障信用等級的勞務派遣單位,在信用等級有效期內,人社部門將實施以下激勵措施:
1.不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范圍;
2.簡單勞資糾紛,可優先調解處理;
3.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相關媒體上公布。
(二)對獲得2A、3A級勞動保障信用等級的勞務派遣單位,在信用等級有效期內,人社部門給予以下激勵措施:
1.不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范圍;
2.簡單勞資糾紛,可優先調解處理;
3.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相關媒體上公布;
4.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紅名單”供社會查詢應用;
5.授予榮譽證明;
6.每年可以預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上門指導服務,免費獲取最新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手冊;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激勵措施。
(三)對獲得4A、5A級勞動保障信用等級的勞務派遣單位,在信用等級有效期內,除享受第(一)(二)項激勵措施之外,疊加給予以下激勵政策:
1.在政府及有關部門、行業組織的重點項目申報、競標、享受政府補貼及評先評優、行業示范創建等工作中,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2.無投訴舉報以及相關部門提請稽核,且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申報調整無異常情況下,免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稽核;
3.優先培育為蘇州市勞動關系和諧企業;
4.推薦申報蘇州市生產性服務業領軍企業,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四)對獲得C級勞動保障信用等級的勞務派遣單位,在信用等級有效期內,人社部門可以實施以下監管措施:
1.列為重點監察對象,增加“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頻次;
2.取消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3.對勞務派遣單位負責人進行警示約談;
4.向相關用工單位通報其信用等級并發放用工風險提示函;
5.連續2年信用等級為C的,對勞務派遣單位近2年內的依法用工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2月20日
表格下載詳見附件:表格下載(蘇州市人社局管轄單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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