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業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建設勞動者就業創業首選城市的工作意見》(蘇委辦發〔2020〕23號)、《關于印發蘇州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蘇府辦〔2019〕226號)和《關于推進“金藍領”培育工程的實施細則》(蘇人保職〔2020〕16號)文件精神,加大對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工業機器人、物聯網等新職業新技能培訓力度,支持新興產業企業開展技能人才自主評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主體和培訓對象
支持我市建立完備的職工培訓制度的企業開展新職業新技能培訓,企業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我市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
2.納入我市新興產業企業名錄的企業;
3.各市(區)人社部門會同工信、科技等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企業。
上述企業的參保職工須滿足以下條件:
1.在該企業連續繳納失業保險12個月及以上;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3.在相關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
二、培訓項目
新興產業培訓主要圍繞新職業和新技能。
(一)新職業。針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持續發布的技能人員新職業(如:人工智能訓練師、無人機裝調工、電子競技運營師、物聯網安裝調試員、工業機器人系統操作員、工業機器人系統運維等)中相關技能單元(模塊)進行培訓項目開發。
(二)新技能。聚焦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點領域,根據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的發展,以及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結合崗位從業人員技能提升需求,在國家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認定和專項職業能力暫未覆蓋的領域中相關技能單元(模塊)進行培訓項目開發。
對新職業、新技能培訓項目,申請企業可獨立自主開發,也可委托職業(技工)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和行業協會等聯合開發。培訓總課時不少于60課時(每課時不少于45分鐘)。
三、申請流程
1.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新興產業培訓可向企業參保地人社部門(各市(區)新興產業培訓經辦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1)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新興產業培訓申請表》(附件2)、《新興產業培訓教學計劃》(附件3)、《申請開展新興產業培訓承諾書》(附件4)、培訓項目開發方案、考核評價方案、職工學歷證書復印件、職稱證書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2.初審。各市(區)人社部門會同科技、工信等部門組織專家對企業資質、培訓對象等進行初審,同時由各市(區)職能科室牽頭,會同職業技能鑒定和培訓部門組織專家對培訓項目開發和考核評價方案進行初步論證。
3.復審。初審論證通過后報市級人社部門,由市級人社部門組織專家對培訓項目開發和考核評價方案進行復審核準。
四、組織實施
經核準通過開展新興產業培訓的企業將參訓職工名單在企業內部公示后即可開班。要嚴格按照培訓教學計劃實施培訓,真實、完整記錄學習過程并對培訓情況進行考核,做好簽到注冊、學習記錄等臺賬資料的收集存檔,切實做到培訓過程可查詢、可追溯,加強對培訓過程的跟蹤、評估和監管。
五、考核評價
企業應嚴格按新興產業培訓項目備案的考核評價方案組織實施考核評價,對考核評價合格的培訓學員,由企業頒發新職業新技能培訓合格證書(合格證書的樣式、編碼規則等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職業技能培訓合格證書發放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54號)執行)。必要時,各市(區)人社部門可委托第三方對考核評價質量進行檢查。
六、補貼申領
企業按教學計劃完成培訓課程后,向參保地人社部門提交補貼資金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新興產業培訓補貼申領表》(附件5)、《新興產業培訓補貼人員花名冊》(附件6)等,納入培訓實名制管理系統。經審核公示后,由人社部門會同級財政部門按規定向企業撥付補貼資金。
七、補貼標準
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期間,補貼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按規定完成新興產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的,按每人1600元給予企業培訓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一年內不可重復享受。一年內不得就同一個培訓項目重復申領。
八、監督管理
(一)各地、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法依規做好相關工作,強化培訓監督和管理。各地要根據“金藍領”培育工程新興產業培訓指導計劃,結合實際做好政策宣傳和指導服務,備案信息收集、匯總和資金審核撥付的臺賬管理等工作。
(二)各市(區)人社部門指導企業做好培訓、考核工作,并不定期上門進行培訓臺賬抽查。該項目實行企業承諾制,必要時委托第三方進行審計檢查。要建立健全社會監督舉報機制,對各類督查檢查中發現企業未履行承諾或個人、單位舉報,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騙取培訓補貼等情況的,暫停培訓項目、追繳已發放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各企業要落實好培訓的主體責任,根據本單位實際科學安排培訓,強化培訓管理,明確培訓目標,保證培訓的質量和效果。企業要嚴格落實培訓申請、承諾制等申領程序,強化培訓實名制登記管理,實現培訓全程可查詢、可追溯,并積極配合各類審計、監督。
(四)各市(區)人社部門對取得新職業新技能培訓合格證書的人數進行統計,填寫《新興產業培訓月度匯總表》(附件7),于每月5日前上報月度培訓情況至市培訓指導中心。
九、其他實施路徑
(一)在全市新興產業規上企業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企業申報成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備案企業后,對已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工種),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要求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國家尚未頒布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工種),由企業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技術規程》要求編寫行業企業崗位評價規范并報省鑒定中心終審通過后,即可面向企業職工開展相關職業(工種)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和高級技師相關補貼標準、補貼申領材料及流程參照《蘇州市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補貼實施細則》(蘇人保職〔2020〕2號)文件執行。
(二)探索新職業新技能培訓評價資源開發
鼓勵企業、行業組織和社會機構開發一批新技能培訓項目,填補一批技能人才評價項目空白,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技能培訓經驗做法。各級人社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掌握新興產業培訓和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中開展新職業新技能培訓的優秀典型。支持推動成熟的行業企業崗位評價規范上升為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支持推動符合要求的企業、行業組織、社會培訓評價機構成為第三方評價機構。對國家職業分類大典和公布的新職業中未收錄的職業,支持鼓勵企業會同院校、培訓機構積極申報新職業,共同研究職業技能標準,共同編寫培訓教程和數字培訓資源。
附件:1.各市(區)新興產業培訓經辦部門聯系方式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22日
蘇公網安備 32050802010605號